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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召开外国留学生学位制度文件修订论证会
发布时间:2025-04-01

3月13、31日,国际教育学院在仙林校区行政楼1406会议室两度举行外国留学生学位制度文件修订论证会。会议邀请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刘长江、河海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陈红胜、南京邮电大学海外教育学院院长王瑛、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处长卞水平、省高院行政庭专职副书记胡志成、省政府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晨作为论证专家,为我校外国留学生学位制度文件的修订工作把脉问诊、建言献策。会议由吴艾莉副院长主持。

孙勇彬院长首先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我校外国留学生教育的发展现状以及本次学位制度文件修订的背景和意义。他指出,随着我校国际化办学水平的不断提升,外国留学生规模持续扩大,原有的学位制度文件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特别是自2025年1月1日起,《学位法》正式施行,对学位授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本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外国留学生培养体系,提升培养质量,推动我校留学生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学位法》的重要举措。

吴艾莉副院长详细解读了本次学位制度文件修订的具体内容和修订依据。她表示,本次修订工作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提升培养质量为目标,重点对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位授予条件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力求使文件更加科学、规范、可操作,并与即将施行的《学位法》精神相契合。

几位专家认真听取了汇报,并围绕文件中的关键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和交流。专家们结合各自学校的经验和做法,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刘长江院长指出,外国留学生学位制度文件的修订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充分考虑留学生的文化背景和学习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陈红胜院长建议,要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加强专业课程建设,同时注重留学生的汉语水平和文化适应能力的培养。王瑛院长强调,要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学位授予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并与《学位法》的相关规定做好衔接。

卞水平处长在论证会上提出,学位制度文件的修订应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修订内容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他建议,在学位授予条件中,应明确留学生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同时,对于学位授予的程序,要确保公正、透明,符合法律程序。

胡志成副书记则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发,提出学位制度文件修订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明确学位授予的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避免因表述不清导致的法律纠纷;二是要加强对留学生学术诚信的教育,严把学位授予的道德关;三是要在文件中明确学位撤销的情形和程序,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李晨律师则从法律顾问的角度,对学位制度文件的修订提出了专业性建议。他强调,修订过程中要注重保护留学生的合法权益,例如在课程设置、学位授予等方面,要确保公平对待留学生。同时,他还建议在文件中加入争议解决机制,为可能出现的学位授予争议提供解决途径。

孙勇彬院长对几位专家的悉心指导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学院将认真梳理、吸收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学位制度文件,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我校外国留学生培养质量,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本次论证会的召开,为我校外国留学生学位制度文件的修订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参考,将有力推动我校外国留学生教育事业的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

国际教育学院召开外国留学生学位制度文件修订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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